本报记者 郭冀川

10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分别就《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规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区块链与数据要素专业委员会主任、首席数字经济学家陈晓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政策的出台将打破数据孤岛,促进数据的流通与共享,使数据产业能够更加便捷地获取到丰富的公共数据资源,为数据产品的开发、数据服务的提供以及数据技术的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逐步形成“1+3”政策规则体系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公共数据资源的价值逐渐显现。为了加快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近期一系列政策陆续出台,其中,《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

“《意见》是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顶层制度文件,为我们推进工作提供了指导。同时,一些具体的工作还需要更加细化明确的配套政策。”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在10月10日召开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数据局已经起草完成《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两个配套政策一周内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国家数据局也正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相关价格政策文件,近期即将出台。这就形成了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1+3”政策规则体系。

陈晓华表示,《实施规范》和《暂行办法》是在《意见》的指导下,针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中的具体环节和领域制定的具体实施规范和管理办法。例如,《意见》明确了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性和总体要求,为后续政策制定奠定了基础。《实施规范》聚焦于授权运营这一关键环节,对运营期限、运营模式、运营机构行为等进行了具体规定。《暂行办法》侧重于数据资源的登记管理,旨在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目录,推动数据资源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公共数据资源开发迎来热潮

政策密集出台也引发了资本市场的反响与关注。近期,多家上市公司在投资者互动平台回复了投资者关于公司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方面的问题。在互动易平台上,每日互动(维权)表示:“这些政策的出台为公司打开了更广阔的空间和潜能,每日互动积极拥抱公共数据开放的政策机遇,直接或联合生态公司参与了交通、医疗健康等领域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在上证e互动平台上,云从科技表示:“公司将结合国家政策导向,针对现有数据资源计划在现有技术基础上,扩大平台功能,完善数据资源化。同时,开始探索数据的资产化,支持更多行业应用,积极拓展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相关的业务,如智慧城市、智慧治理等领域,以推动公司在人工智能行业的深度发展。”

机构也积极关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为企业带来的机会。国泰君安发布研报称,公共数据这一类的公共资源,将由各相关单位负责制定可流通数据清单,最后数据汇总到各地市的数据集团,由数据集团作为统一的数据资源出口向外出售。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相应的IT服务和支持。对于长期深耕于气象、交通、社保、自然资源领域的相关上市公司,可参与数据的开发,或参与相关公共数据的运营,未来有望获得大量业务机会。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琦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最直接受益的便是数据产业本身。随着政策推动,公共数据的供给规模和质量显著提升,数据产品和服务不断丰富,为数据企业提供了丰富的数据资源,促进了数据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大数据平台企业、人工智能企业、数据存储企业等有望抓住机遇,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产品和服务,推动数据产业的快速发展。

萨摩耶云科技集团首席经济学家郑磊表示,合理利用公共数据资源,有助于企业之间建立数据协作机制,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实现数据资源的整合和共享,提高产业链整体竞争力,尤其是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中小企业可以利用公共数据开展市场调研、产品研发等活动,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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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松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