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欧阳剑环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10月30日发布的《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供给能力。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加快建设数字化智能化电网,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加气站、加氢站建设。
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供给能力
关于总体要求,《意见》明确,“十四五”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取得积极进展,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1亿吨标煤以上。“十五五”各领域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203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5亿吨标煤以上,有力支撑实现2030年碳达峰目标。
为着力提升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替代能力,《意见》明确,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供给能力。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科学有序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开发。因地制宜发展生物天然气和生物柴油、生物航煤等绿色燃料,积极有序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
《意见》提出,加快可再生能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柔性直流输电、交直流混合配电网等先进技术迭代,加快建设数字化智能化电网。加强可再生能源和电力发展规划的衔接,推动网源协调发展。加强热力、燃气管网及氢能供应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强化管网互联互通,就近接纳更多非电可再生能源。
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应用。协同推进工业用能绿色低碳转型。在合成氨、合成甲醇、石化、钢铁等领域鼓励低碳氢规模化替代高碳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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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江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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